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提出,重点支持七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这些项目包括: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高层建筑)及太阳能供热制冷技术;与建筑一体化的太阳能光电转换技术;利用太阳能公共区域照明技术;沿江、海、湖地区利用地表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地质条件适宜地区利用土壤源及水源热泵技术;利用污水源热泵供热制冷技术;利用太阳能与热泵复合供热制冷技术。 通知指出,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优先支持技术先进且节能效果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23日在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 联合声明说,双方认为,可持续发展是国际合作的重要领域。各国应加强经验交流,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努力建立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 联合声明说,双方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重申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义务,愿严格依据公约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各自的能力,在这一领域开展对话与合作。发达国家应向发
从今年起,扬州市放宽LED和太阳能光伏企业注册资本限制,专有技术、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财产可作价出资,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70%。 根据新出炉的扶持措施,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可分期到位,首期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此外,扬州市鼓励各类人员投资兴办LED和太阳能光伏企业,鼓励各类资本进入该行业,支持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来扬设立LED、光伏产业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对申办LED和太阳能光伏企业实行无障碍登记,对申报资料齐
为做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从战略高度重视并推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案”的办理工作,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于2008年5月16日召开了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案办理协商会议,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与提案委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会议由全国政协常委、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王显政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提案人王南华、戚发轫和陈幼平三位全国政协委员关于提出推动可再生能
随着一大批新能源车登上发改委公告进入上市前准备阶段,日前有传闻,国家相关部委为了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可能将在今年下半年出台针对混合动力车减免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就此事,《第一财经日报》日前采访了国税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并获悉,对新能源汽车的政策鼓励措施尚在酝酿讨论中,近期并无减免购置税的政策出台。 扶持政策近期出台无望 国家相关部委即将出台新能源车优惠政策的消息并非凭空而来。今年4月底,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第164批产品目录中,首次集中出现7款新能源车,包括一汽集团、上海通用、上海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发改工业发〔2008〕481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风力发电装备属于新型能源装备,是重点发展和振兴的十六大类装备之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发展我省风力发电装备产业,在征求省、市有关部门和风电设备生产企业、科研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委编制了《江苏省风力发电装备发展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
在昨日召开的中国水电发展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发言中透露,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原则将有望本月出台。 据《财经网》报道,张国宝昨天透露,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即“大部制”机构改革中,确定职能、机构与编制的方案)正处于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编办)研究过程中,尚未确定。但中编办目前已确定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原则,有望本月出台。 一直以来,在大部制机构改革中备受瞩目的“大能源部”最终并没有出台,中国的能源管理机构最终由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和国
5月8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出席了在北京大观园酒店举办的中国水电发展论坛。会上,专家呼吁水电火电实现同价政策。张国宝表示,要在政策上进行调整的话会认真进行研究。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表示,水电火电价差会逐步缩小。 优先发展水电 “一江春水向东流,流的都是煤和油。”这是水电圈一句比较流行的话,张国宝认为这个比喻很形象。张国宝谈到,在煤矿安全治理方面面临着很大压力。电力行业在抱怨煤价高,目前一吨煤涨到了800元以上,煤炭企业也表示成本在增加,比如资源税、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 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08]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A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精神,现就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