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林业局日前发文(林科发〔2008〕128号),依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林化所,成立国家林业局碳汇计量与研究中心和国家林业局生物质能源研究所。 这两个机构,将成为广泛吸引和凝聚碳汇与生物质研究领域优秀科技人才,紧密跟踪国际学科前沿,进一步加强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的平台。据了解,中国林科院林化所还向有关部门申报了“生物化学利用国家工程实验室”。 为适应林业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7月1日成立了林业碳汇与生物质能源中心,该中心将重点开展林业碳
一直以来,汽车产业被环保主义者指责为“过分浪费地球资源”。在探寻节能减排的今天,高油价的压力迫使国内外汽车企业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的进程,也使小型车和新能源汽车再次成为汽车业发展的焦点。 但众所周知,汽车产业属于典型的规模经济,新能源汽车产业由于前期开发投入巨大,初期量产规模小,成本居高不下。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欧美日等汽车强国均在财政、税务上对新能源汽车补贴,为之打开市场空间。而中国目前除了科技部对前期研发给予支持、发改委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外,并无特别政策出台
在发改委日前公布的电价上调方案中,可再生能源附加从原先的1厘增加为2厘,即电价上调的2.5分中,包括2厘可再生能源附加。根据测算,此举每年将对电网的补贴增加30亿元,基本上能够补足电网承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入网成本。 利好新能源项目开发 “此次可再生能源附加从1厘增加为2厘,增长了一倍。”黄少中认为,此举意味着政府将加大对可再生能源开发的支持力度。 黄少中说,这笔费用一部分补贴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高于常规能源,这笔费用表面是补给电网,实际还将落实到拥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电企头上,对电
每经记者 周晓芳 油价高企反而拓宽了新能源的弹性空间。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室主任徐晓东日前表示,发改委已召开几次会议专门研究可再生能源上调上网电价等问题。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关于一揽子可再生能源进一步推出意见正在制订之中,将会对业内关注的入网电价等产业发展问题作进一步阐述。目前不少资金瞄准了可再生能源领域,正在积极“圈地”、构建示范项目,等待政策利好的出台。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 《可再生能源法》,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但业内人士多次表示,可再生能
发改电[2008]20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全国各地电网销售电价标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将全国除西藏自治区之外的省级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0.025元。 二、为减少电价调整影响,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调整;四川、陕西、甘肃
【《财经网》综合报道】从今天起,国家电监会将对全国电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是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情况和可再生能源电价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结束后,国家电监会将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专项监管报告,并于今年底以前发布。 电监会表示,此次专项检查包括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提供接入工程情况、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与电网并网的情况、电网企业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及时提供上网服务情况、电力调度机构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情况等十项目内容。 2006年,电监会发布了《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规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 G8 3能源部长会“能效”议题部分的主旨发言 (2008年6月8日 日本 青森) 尊敬的会议主席,尊敬的各位部长阁下, 女士们、先生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在此介绍一下中国在节能和提高能效方面所作的工作。 20世纪,全球15%的人口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消耗了同期全球60%的能源和50%的矿产资源。在未来100年或更长的时间里,包括中国、印度在内的占世界人口85%的发展中国家,也将陆续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如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 在五国能源部长会开幕式上的主旨发言 (2008年6月7日 日本 青森) 尊敬的甘利明大臣、辛格大使、李允锆长官、鲍德曼部长, 女士们、先生们: 中印日美韩是世界上主要的石油消费国和石油进口国,对原油的安全供应和价格有着共同的关切。2006年12月,不断上涨的国际石油价格促使我们相聚北京,探讨保障能源安全和促进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并发表了“中印日美韩五国能源部长联合声明”。一年半后的今天,我们再次聚首,探讨的主题仍然是能源安全及相关问题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为贯彻《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根据《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6]460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08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建设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为贯彻《可再生能源法》,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根据《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06]460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08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推广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