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
如何解新能源之“痛”
在近日闭幕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提出2013 年将重点做好增加国内能源有效供给、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能源科技创新等八项工作。
尽管国家陆续出台政策激励、企业正积极创新、地方政府全力扶持,新能源貌似风光无限,是一个“光明”的市场——但通向光明的途中,难免经历黑暗的隧道。
近几年来,我国太阳能、风能发展都超过了规划目标,这种跃进式的发展速度暴露出一系列问题, 以风能、光伏、生物质能等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正面临成长之“痛”。
2012 年太阳能光伏格局转“冷”,遭遇债务、信贷的危机之后,“反倾销、反补贴”对我国光伏企业如“雪上加霜”。在行业呼吁国家政府部门出台相关政策“拯救”的前提下,2012 年下半年,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救市和激励政策。2013 年我国对太阳能领域的定位是“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 全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000 万千瓦。这在我国光伏产业受海外市场冲击的大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光热产业受“家电下乡”影响,呈现“逆向化” 产业整合趋势。最典型例子是该行业的争论和炒作,皇明历经数年仍未成功上市,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行业竞争过于激烈,致使光热企业利润微薄,而资本市场对行业利润要求较高,所以无法实现更多的企业上市。
风能方面,当前主要是并网难和消纳难的问题突出,因此产生了“弃风”现象。最近上市公司华锐风电深陷停工放假裁员风波,是风能行业进入“寒冬” 的一个征兆,随着行业政策的逐步完善以及并网瓶颈的破解,我国风能产业将面临结构调整的重要机遇。经过一轮“跃进式”发展后, 2013 年我国风能定调从“积极有序发展”变成了“协调发展”,新增装机目标为1800 万千瓦。
综合分析,今后可就以下五个方面促进我国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对电网的执法监督。目前,《可再生能源法》执法不力、监督不严, 导致新能源发展受到制约, 因而要加强对电网的执法监督,首先必须加强电监会职权,其次增强人大执法监督力度。
二是制定标杆电价机制,国家层面必须彻底放弃招标电价的办法,制定出使投资者有利可图、并能体现地区公平的标杆电价。
三是国家管理体系要突破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式, 形成政府、行业组织、企业三位一体的共同制定、执行和评估政策的模式。
四是改善管理机制,遵循新能源发展规律,针对新能源分散、小型、偏远等特点,重点发展分布式能源。在偏远且电网欠发达地区,发展离网型新能源电站, 解决当地用电问题;在东部电网发达地区,大力发展新能源建筑一体化。
五是发展思路上要进行调整。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新能源的重要意义,以及新能源产业发展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在发展思路上,应该集思广益,放眼全球,摒弃固化思维的束缚;在发展观念上,既不能因为目前新能源所占份额较小而不予重视,也不要寄希望于新能源可短期内替代传统能源。
全联新能源商会秘书长 曾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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