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推动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科学发展轨道。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日前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订的《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对绿色建筑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驻马店市绿色建筑行动将重点抓住绿色建材与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新建建筑市场准入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关键环节,大力促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
10月29日,广东省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网站透露,近日,中山市发布《中山市中心城区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草案公告,《规划》草案明确,到2017年底,依次落实已布局的12个社会充电站、4个新增公交充电站;配设20700个社会充电桩、16个公交夜间停车充电桩位、2000个公务及专车充电桩。 《规划》草案显示,本次规划期限包含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其中近期为2015-2017年;中期为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规划范围为中山市中心城区范围,包括主城区(石岐区、东区、
10月28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网站获悉,近日,甘肃省发改委发布《关于下达2015年调增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调增10万千瓦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规模指标,专项用于支持通渭、清水和庆阳建设光伏电站。要求甘肃省电力公司及时制定配套电网建设方案,协调推进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服务等工作。 通知明确,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356号)要求,将2015年调增甘肃省10万千瓦光伏电

世纪新能源网消息:29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讨论稿)! (讨论稿)(讨论稿)(讨论稿)!重要的事情要说三遍。 记者看到的讨论稿中,风电(陆地风电)、光伏(地面、分布式)的上网电价将会伴随规模增长逐步降低,而补贴期限仍为20年。同时(讨论稿)指出今后经营期内出现运行成本大幅降低,相关新能源项目整体收益水平明显偏高的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研究适当降低标杆电价。 据悉,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00)
各区(县)发改委、开发区发改(经发)局: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和市工信委四部门《关于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并网验收和补助资金申报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发改能发〔2015〕608号)精神,为了加快项目建设,经与财局协商决定提前预拨部分补助资金,请各区(县)、开发区发改部门牵头负责组织项目初审和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补贴资金类型 辖区内已建成项目及在建常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为拟申请省、市示范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补助资金。 二、项目申报及审核 已建成项目
2015年10月19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补贴计划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15]1188号),根据2014年后的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此前国家能源局调整河北光伏建设规模新增700MW等多个因素,调减7个项目、总机118MW的补贴计划,并对项目进展符合预期的22个项目、总计473MW的装机规模进行调增光伏补贴计划。 河北发改委对国家能源局的光伏备案指标消化相对比较严格,并对项目进展进行进行周期性通报。综合考虑调减的118MW项目以及国家能源局新增的700MW指标,此次新增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建科[2015]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推动绿色建筑和建材工业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好《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工

10月25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发布通告称,新能源汽车指标将不进行摇号,直接向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配置,这也是继10月13日深圳率先宣布申请电动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可不用摇号直接获得指标上牌后,全国第二个放开新能源汽车指标的限购城市。 公告指出,“为落实国务院9月29日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本期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向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直接配置。” 据了解,截止2015年10月8日24时,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个人共有17150个有
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能源局),国家电网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部署,促进清洁能源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518号)要求,经商国家能源局,决定在甘肃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开展试点 我委会同国家能源局明确在可再生能源富集的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率先开
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申报2015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的通知》,在贷款限制中指明部分外国政府贷款可用于中国的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项目需要。 目前,外国政府贷款共有德国促进贷款、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以色列、北欧投资银行、法国开发署、沙特、科威特、欧佩克等8个贷款国别,总计约16亿美元。其中只有以色列、法国开发署、北欧投资银行3国贷款可用于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领域。原则上每个省市可申报1-2个贷款项目,单个项目贷款额一般不低于2000万美元。 其他贷款领域还包括医养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