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联人才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助推民营企业创新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评价资质,健全评价制度、完善评价维度、反映成果价值,面向民营企业、科研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以科技成果评价助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
人才中心早在2014年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科技成果评价第二批试点单位资质,多次参与国家级奖项的提名推荐和评审工作。为规范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提升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认可度、激励科研人员创新与转化的活力,人才中心组建智库,汇集了包括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学术界与产业界、产业政策与科技管理等科技创新各方面、各领域的国家顶级专家,积极推动科技成果在国家科技成果网登记,为有转化成果需求的企业和组织对接高端智力资源、成果转化合作方、技术转移承接方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具体申请流程,详见《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政府管理和服务民营经济的助手作用,进一步发挥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的优势,紧紧围绕服务促进“两个健康”,以评价助力民营经济领域科技水平提升和科技成果转化,赋能民营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人才中心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并接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
二、申报范围
从事科技创新活动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成果,尤其是通过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形成的、具有技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等,均可申报。
三、评价内容
科技成果评价主要内容包括成果技术内容及水平、成果价值、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具体涉及:成果技术创新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重现性和成熟度、成果技术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及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作用、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
评价完成后,人才中心出具成果评价报告,协助申报单位开展技术发布、成果推广、科技奖项申报等工作。
四、评价时间
全年均接受成果评价申请。原则上,每季度末集中评价一次。特殊情况,随报随评。
五、工作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件),提交纸质材料一份,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对符合评价条件的科技成果,按要求纳入人才中心评价计划,并提供全程咨询服务。
3.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流程:评价委托受理—签订委托协议—成果资料审查—评价工作组织实施—评价报告出具及提交,根据协议发布科技成果,促进成果转化。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 扬:18518976250
杨沛然:13716932018
办公电话:010-62053847
电子邮箱:gslhrkjc@acfic.org.cn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合生财富广场14层科技服务处
附件:《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5日
来源 | 全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编辑 | 中华新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