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支持推进太阳能光伏项目和制造国际合作
2015-05-22
新闻来源: 全联新能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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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2015年5月13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30号文件。
意见明确,为支持我国大力开发和实施境外电力项目,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电力“走出去”力度,积极开拓有关国家火电和水电市场,鼓励以多种方式参与重大电力项目合作,扩大国产火电、水电装备和技术出口规模。积极与有关国家开展核电领域交流与磋商,推进重点项目合作,带动核电成套装备和技术出口。积极参与有关国家风电、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带动风电、光伏发电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开展境外电网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带动输变电设备出口。
同时,强化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发挥积极作用,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市场化、社会化、国际化的法律、会计、税务、投资、咨询、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和认证等服务。建立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完善中介服务执业规则与管理制度,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强化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