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出炉车辆租赁采购方案 鼓励采购新能源车
2014-09-19
新闻来源: 全联新能源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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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车改革推进,中央单位车辆租赁(含包车服务)需求增加,记者9月17日获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车辆租赁定点采购(试行)执行办法。今后汽车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2年,包车服务合同最长有效期不超过1年。
《通知》明确,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可通过中央政府采购车辆租赁系统进行车辆租赁服务的定点采购。
支持国货和新能源车
《通知》要求,汽车租赁应符合现行的公务车辆配备标准,租赁轿车车价不应超过18万元、排量不应超过1.8L(含增压)。
各采购单位进行车辆租赁及包车服务时,应选择国产汽车,不应选择各类进口汽车。
汽车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不应超过2年,包车服务合同最长有效期不应超过1年。
鼓励各采购单位租赁各类自主品牌及新能源车辆。
在包车服务中,鼓励各采购单位租用LPG、LNG、CNG等清洁能源客车。
各采购单位租赁的车辆(不含包车服务)加油应按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加油相关规定执行;长租车辆(一个月及以上)需新办加油卡的,须按有关规定并持租赁合同原件到相应站点办理(油卡有效期及优惠期应在租赁起讫日期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