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能源局:“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方位推进地热能发展
11月17日,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在“第240场中国工程科技论坛――2016・中国地热国际论坛”上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全方位推进地热能发展。
李仰哲指出,地热能是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竞争力的可再生能源。按照有关专业机构的估算,全球埋深5000米范围内的地热资源量相当于约5000元一吨的标准煤,是地球全部化石能源资源量的数百倍。目前,地热能在许多国家的能源供应中已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际上地热能正在进入新一轮快速发展时期,技术进步加速,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正在成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又一支骨干力量。可以肯定,在新一轮全球能源革命中,地热能必将占据重要的地位。
“能源局启动了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在国家层面编制地热能发展规划还是第一次,这也意味着‘十三五’时期,国家将地热能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将全方位推进地热能发展。”李仰哲说。为此,国家能源局将做好下面几方面的工作:
① 组织开展地热资源潜力的勘查与选区的评价。“十三五”期间,在全国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普查的基础上,查明我国主要地热区、田及浅层地热能开发区的地质条件、热储特征、地热资源的质量和数量,并对其开采技术、经济条件做出评价,为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② 因地制宜地推动多种形式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在中深层地热资源丰富的京津冀地区,大力推广地热替代燃煤供暖,促进京津冀地区压减煤炭消费,改善区域的大气环境。在冬季供热需求增长较快的长三角等南方地区大力推广前层地热能供暖制冷工程。在西藏,尤其是藏南地区,高温地热资源丰富,重点发展高温地热发电,并且利用地热发电的尾水用于居民供暖。在东部中低温地热资源较好的地方开展中低温地热发电的规范。
③ 与相关部门协同,出台有关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地热供暖作为城镇基础设施的投资支持政策,地缘热泵供暖制冷的用地价格政策、地热发电上网的价格政策等等,把地热供暖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市政工程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价格等方面给地热能的开发利用提供政策支持。
李仰哲强调,根据示范项目进度,将适时推动出台地热发电的上网电价政策。结合电力体制改革,探索地热开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获得低成本电力,降低地热能供暖的成本。我们还将完善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市场机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重大项目的管理,支持关键设备和技术研发等方面做一些工作。
对于地热的开发利用,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① 把握好地热能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目前地热行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地热尾水的回灌比例还比较低,在一些地区已经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污染。今后,我们将加强地热能项目的技术规范和项目管理,使尾水回灌成为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硬性要求。
② 做好地热能开发利用和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的衔接。有地热资源条件的地区要制定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的总体发展规划之中,实现有序开发。要支持地热供暖企业开发供热市场,要将地热供暖纳入市政供暖的统一规划,在市政供暖管网布局中予以考虑。
③ 把握好统筹和发展的管理。一方面鼓励各开发主体开发利用地热的活力,同时有序有度。下一步,能源局将会同国土建设等部门推进一些重点城市建设示范项目,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地热能开发利用的管理体制,形成既能有效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及产业发展,又能对地热资源和环境有效保护的发展机制,为地热能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和政策保障。
据悉,近三年来,我国地热供暖面积每年新增约1亿平米,截至2015年底,全国浅层地热供暖已经达到3.92亿平米,中深层地热供暖面积达到了1.02亿平米,每年可替代约2200万吨标准煤,地热发电技术也取得了积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