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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好形势与不足

2014-11-04
新闻来源: 全联新能源商会
查看次数:1651

文︱王振铭

2011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吹响了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号角,指明了国家发展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方向,发展原则和具体要求。在上述文件指导下、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若干促进我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文件,但实践证明这些文件尚不够健全,有关金融、环保、财税等方面尚未出台实质性的支持文件,亟需尽快出台更为完善的指导性文件支持我国燃气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一、发展分布式能源力促能源改革

从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到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向污染宣战,表明中央认为中国能源安全与环境安全形势严峻,已经到了必须革命和宣战的程度。而在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城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被明确为重点任务之一。上述一系列文件说明要积极发展分布式能源,进行能源领域革命和向污染宣战是非常必要的、急需的。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报告中说力促能源改革是一场攻坚战,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还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阶段,能源需求仍在增长,而环境安全压力和资源、能源拘束不断加大。能源、环境形势严峻。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说,中国汽车每年增加2000万辆,煤炭消费量每年增加两亿吨以上,水泥产量占了世界的2/3,钢铁产量、煤炭产量占了全世界的50%左右,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58%,天然气超过30%,煤炭进口超过3亿吨,进口农产品超过7000万吨,进口铁矿石8.2亿吨,在全球许多地方地缘政治不稳定的情况下,中国能源和海运通道安全受到威胁。近期乌克兰、克里米亚危机一度造成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多国股票下跌,而随着克里米亚公投,闪电般加入俄罗斯,国际原油价格出人意料地下跌,这些都是我们应认识到的教训。

此外,有消息称美国本土666个军事基地,全部决定改为分布式能源,而且有两条原则:第一孤岛运行,第二联网支撑,说明美国的军队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利用的率先支持。

以上的信息说明我国发展分布式能源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是推动能源革命的必由之路,是向污染宣战的有效措施。

二、燃气分布式能源的利好消息不断

近两年来,政策对燃气分布式能源发展多有提及,其发展的利好消息不断。

20131月,国务院印发《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十二五”时期全国新增燃气电站3000万千瓦。到2015年建成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左右各具特色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完成分布式能源主要设备研制初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体系。

20131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开展《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住建部要求“十二五”期间对北方采暖地区15省、自治区中的地级以上城市以及供热面积大于100万平米的县级城市进行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其中热电联产的比例达到50%,全国工业生产用热的70%以上由热电联产提供。无疑为分布式能源发展开拓了大市场。

20133月,国家电网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同时还有《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网相关技术规定》。将承诺扩大到所有类型分布式电源,并承诺提供优惠并网条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等服务。

20137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适用范围明确含有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煤层气发电,综合能源利用率高于70%且电力就地消纳的天然气热电冷联供等。

20139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要求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整治燃煤小锅炉,发展集中供热,为发展燃气分布式能源开创了极好的机遇。

201311月份,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落实气源和供气合同,确保“煤改气”有序实施的紧急通知》,以保证“煤改气”燃气热电联产等有序实施,确保居民生活用气、公共交通等重点用气。

20143月,国家能源局公布《国家能源局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选题指南》,其中包括“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研究”。

三、我国燃气分布式能源发展中的不足

就目前情况而言,虽然我国发展燃气分布式能源的政策条件很好,但仍有很多不足之处。

1、天然气涨价

对于热能企业烧天然气比燃煤贵是使人头痛的问题。很多分布式能源项目,原计划经济效益很好,但随着天然气价格的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大幅下降,还款年限被迫延长。此外,由于燃煤改烧天然气后带来居民供热费用的涨,不少热力公司担心改烧天然气后供热收费率将更低。

对此,《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在确定分布式能源气价时要体现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削峰填谷的特点,给予价格折让。”而在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文件中并未执行四部委的指导意见。天然气涨价是对分布式能源发展的重大打击,说明领导部门在制订方针政策时,不协调、缺乏统筹考虑。

2、缺乏环保部门的支持

分布式能源由于实现冷、热、电联产,能源效率均在70%以上,远高于燃煤企业,对改善环境质量有极大的好处。但环保部门至今仍未出台支持分布式能源发展的文件,实属管理部门思维方式的落后与不作为。

3、金融部门跟不上

四部委文件要求中央财政部对分布式能源给予适当支持,给予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定的投资奖励或贴息,但实质性的具体文件,一直未出台。2012年国家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司曾委托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公布式能源专委会编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实施细则》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实施细则》。目前已完成“讨论稿”和“送审稿”,其中提出分布式能源的补助资金标准等具体内容,但至今未见正式文件下发。

4.税收部门未见动静

四部委文件确定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但细化政策至今未见动静,没有任何支持性文件出台。

四、西方国家发展热电联产与燃气热电的经验借鉴

虽然目前我国已成为热电联产的世界头号大国,但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要想使我国从热电联产大国走向强国,必须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对行业发展给予切实的支持。

(一)基本思路

发达国家发展热电联产的基本思路是实行集中供热、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的原则,以降低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

1、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和完善服务功能是支持热电联产项目的根本出发点。法国开发署官员表示,法国提供4000万欧元低息优惠贷款支持中国热电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能源效率,控制污染排放和完善城市化功能提供示范;目前,丹麦将热与电分别生产改造成热电联产,能源效率大大提高。丹麦人均GDP31856美元,一次能源人均能源耗3.4t标准油当量。在过去的二十五年中,丹麦人均GDP1万多美元发展到3万,二次能源供应虽然增加,但一次能耗消却没有增加,污染排放还大幅度下降,主要是依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实现的。

2、确定发展目标,政策措施到位。上个世界末,美国、英国相继宣布到2010年,将热电联产产量翻番,分别增加4600KW1000KW。承办2012年奥运会的伦敦市宣布,该城市将主要依靠发展规模较小的燃气热电冷联产来满足新增电力及热力、制冷需求。

3、建设热电项目主要根据终端能效来确定规模,追求能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2005年,芬兰瓦西兰公司在京介绍,该公司在丹麦建设的瑞扣滨(Ringkobing)热电站发电效率为43.77%,供热效率为52.53%,能源综合利用效率高达96.3%,而电厂装机规模仅为8000KW。随着技术的发展,全世界热电项目的发展趋势是中小型适度化,而并非越大越好。在集中供热方面,发达国家的发展重点已转向热电冷联供的分布式能源和互联网式的热力管网。

(二)具体做法

1、立法支持热电联产

丹麦制定了集中供热的法规,城市的供热规划由中央政策批准,强制实行区域集中供热,从法律上解决了热电的电力上网问题。19901995年间,丹麦批准建设的150200KM的新建电厂中,全部为热电联产。目前丹麦的火力发电厂均对外供热,将采暖锅炉房装小背压机发电,将采暖锅炉房装小背压机发电,将热与电分别生产改造为热电联产,能源效率大大提高。

美国公布的能源法中规定,电力公司必须收购热电厂的电力产品,其电价和收购电量以长期合同的形式固定,同时又允许热电厂将其电力直销用户,电力公司只收相应的“通道”(电网)费用。

德国议会2002年通过了热电联产法,规定对热电联产的一系列支持机制,鼓励老的热电机组的现代化和新建热电机组,并对发展生物能源等资源,制定了多个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再生能源使用自助指令》、《农业投资促进计划》、《农业领域生物动力燃料资助计划》、《复兴信贷银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资助计划》和《再生能源法》(EEG)等。在上述法规中,《再生能源法》对生物能源的资助做了较全面的规定,用生产能源发电可获得补偿及多种补贴。

日本将热电联产作为21世纪城市建设必不可少的设施,视为附加值很高的社会资本,因此制定了《供热法》《城市规划法》《防止公害法》等相关法令,明确规定在新建和改造3m²的建筑物时,一定要纳入到城市集中供热系统并提出了推动热电联产发展的知道标准。

2、优惠政策

美国政府目前鼓励热电联产的主要措施是,规范电力市场、政策激励和引导,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给予热电项目减免10%的投资税;缩短热电资产的折旧年限;热电联产项目获得经营许可证的程序简便化。

丹麦对热电工程提供利率为2%的优惠贷款,偿还期为20年,对使用天然气的热电厂,政府给予30%的无息贷款。

日本鼓励银行、财团对三联供(供电、热、冷)系统出资、融资,对城市三联供单位实习减税或免税的优惠,对供热设施,投产年的折旧按30%计算,并减免税7%。政府对热电项目给予年利率3%的低息贷款或补贴(一般工业贷款利率为6%)。

法国通过的《集中供热法》内有具体的优惠政策,对热电联产的投资给予15%的政策补贴。

3、税收减免

丹麦从1996年开始,对工商业征收环保税。税收所得作为投资拨款返回给工商业,其中40%的款项将发放给热电联产。

英国政府从2001年开始,对热电联产免除气候变化税或商务税。其中,高质量高效率的热电联产项目还有资格申请政府对采用节约能源技术项目的补贴金。

日本为扶持热电联产而免除供热设施占地的特别土地保有税和供热行业有关的事业所得税。

德国对年总热效率超过70%的热电联产项目免除现存的天然气和石油税。

综上所述,西方国家对热电联产采取税收减免、低息贷款、支持技术开发或放宽管制,以支持节能减排的环保项目。法国和英国等国除国家给予财政税收支持外,州或地区也可以根据自己适当的标准给予帮助,并通过能源审计加以管理,对超过能耗标准的设备征收油料税。

4、明确统一的并网标准,保安全运行

各国为加强分布式能源并网的管理,都制定一系列法规明确了并网标准。英国明确分布式能源需遵循《配电网规则》所规定的技术标准,日本要遵循《并网技术标准指南》,美国电机工程学会于2003年颁布了标准,规定了10MVA以下电源并网的基本需求,是国际上最广泛认可的标准,

5、制订合理的价格机制,促利益各方多赢

各国普遍制定了分布式能源并网的备用价格、上网电价和接网费等一系列价格机制,充分考虑了包括电网企业和分布式能源用户在内的各方利益。保障了分布式能源和电网企业的合理利益。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示: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燃气分布式能源改造小锅炉就是能源领域的革命。我们要在热电大发展的基础上,在国家大力促进分布能源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在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领导下,以革命的步伐,大步前进,争取早日成为热电与燃气热电的强国。(作者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委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