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项目设计文件(CDM-PDD )是为CDM项目参与者提供编制CDM项目设计书的内容指南和格式标准。项目设计文件是根据《气候公约》第七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关于清洁发展机制的模式和程序的第17号决定(FCCC\CP\2001\13\Add.2)附录B的要求拟订的。2002年8月29日CDM项目执行理事会最新公布的CDM-PDD的基本格式包括如下各项:
A) 项目活动的一般性说明
B) 基准方法
C) 项目活动期限/减排额计入期
D) 监测方法和计划
E) 各种温室气体源排放量的计算
F) 环境影响
G) 利益相关各方的评价
— 附 件
— 附件1:关于项目活动参与方的信息
— 附件2:有关政府官方提供资金的信息
— 附件3:新基准线方法
— 附件4:新监测方法
— 附件5:表格:基准线数据
A) 项目活动的一般性说明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描述、项目参与方、项目技术说明、项目地点、项目类别、项目将采用的技术等。同时简要说明所建议的CDM项目将如何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估计年减拜师以及说明减排的环境额外和当项目存在官方融资时,资金来源的额外性。
B) 基准方法
参照UNFCCC CDM网址提供的经核准的基准方法名称和参考文献清单,说明本项目所选择的基准线方法和理由及其具体应用。如果建议新的基准线方法,则要填写新基准线方法的早请表格。进一步说明为什么本项目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到低于基准线的排放水平,说明该项目的边界是如何定义提,从而解释为何本项目减排量是额外的。
一个CDM项目必须具有真实的、可测量的、额外的减排效果。为了确定项目是否具有额外性,必须将潜在 项目的排放量一个合理的称之基准线的参考情景的排放量相比较。项目参与者应该采用经批准的方法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基准线。这些确定基准线的方法是在马拉喀什协定框架下三个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 现实的实际或历史排放量:
- 经济上有投资吸引力的代表性技术的排放水平:
- 过去五年来类似环境中排放性能最好的20%的类似项目的平均排放水平。
C) 项目活动期限/减排额计入期:
考虑到东道国的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能源构成和政策以及项目等因素,基准线本身有随时间变化的特性,同时考虑到项目本身运行寿命的长短,具体项目活动产生减排种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事先难以界定。为此,CDM 执行理事会为每个具体CDM项目提供两种可供选择的核算项目活动期限和减排额计入期的方法:
- 可更新的计入期(可更新两次,每期最长7年,每次可以更新基准线):要求每次提供减排量计入期的开始日期和计入期长度,或视情选择
- 固定的计入期(只有一期,最长10年,不更新基准线):要求提供减排量计入期的开始日期和计入期长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