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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十二五需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
作者:国际能源网 时间:2011-1-18 16:24:00 

2011115日,中国经济年在北京会举行。在本次论坛上,清华大学原副校长何建坤在圆桌讨论中表示,在“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能够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这是我们“十二五”期间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必须大力必须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十二五”期间要争取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供应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

以下为何建坤演讲文字实录:

“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快速增长,这应该是我们“十二五”期间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的内容。现在经济快速的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持续的增加,导致国内资源的供应、能源的安全和区域环境保护都面临着严重的制约和压力。因为能源的快速增长,使得二氧化碳排放也不断增长,这对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减缓二氧化碳排放也造成了新的挑战。

所以,我们在“十二五”期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能够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这是我们“十二五”期间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在“十一五”期间,我们节能减排的成效还是非常显著的,“十一五”期间,我们制定了单位GDP能源强度下降20%左右的目标,应该说,我们这个目标基本上已经完成,会超过19%,可能接近20%。同时,我们在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这五年之内,我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量也增加了60%。所以,在新能源的每年新增的供应量、增长的速度和在新能源领域的投资,我们都在世界的前列。

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经济的快速的增长,尽管我们单位GDP能源强度的下降非常显著,但是能源总量的增长也相当可观。五年内,我们能源总消费量增长了35%左右,二氧化碳的排放也增长了1/3左右。这样显著的能源快速增长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快速增长,对我们国内的能源资源的供应和能源的安全以及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也是非常之显著的。

在“十二五”期间,我们国家会进一步制定单位GDP能源强度下降的约束性的目标,我们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制定国家的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十二五”期间,也会把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一个约束性的目标,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规划中。同时,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合理地控制能源的消费总量,这更加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促进我们向绿色低碳的发展的路径来转型。单位GDP的能源强度在一定时期下降的幅度和在这个期间内GDP的年增长率,以及能源消费的总量,这三个量是相关的,两个量确定下来,第三个量就会自然确定下来。

现在大家在“十二五”规划的酝酿当中,很多研究单位都提出“十二五”期间单位GDP的能源强度的下降率不要低于16%,能源的消费总量不要高于40亿吨标准煤。我们到2010年底,能源消费总量大概是32亿吨标准煤或者再高一些,也就是说,“十二五”期间,能源的消费总量增长量不要超过8亿吨标准煤。如果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单位GDP的能源强度下降16%,能源消费总量到2015年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的话,“十二五”期间,GDP的年均增长率必须控制在8%左右。如果GDP的增长率进一步提高,要想控制能源消费的总量,必须进一步加大单位GDP能源强度下降的幅度。如果GDP的年增长率是9%的话,仍然在2015年控制能源的总需求量40亿吨标准煤,那么在“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源强度的下降幅度就要达到19%GDP如果是10%的话,单位GDP的能源强度的下降幅度就要超过21%。我们实现这样一个目标,应该说还是有很大的难度,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

最后,我们必须大力必须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十二五”期间要争取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供应在一次能源中的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如果“十二五”期间单位GDP的能耗下降16%的话,那么单位GDP的二氧化碳强度会下降18%,“十一五”20%,“十二五”下降18%,到2015年单位GDP的碳强度2020年比2015年下降45%的目标,实现我们应对气候变化的自主减排目标。谢谢。

 

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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