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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政策
作者:周庆磊 时间:2010-4-21 9:53:00 

也许对于燃料电池技术,目前还有争论,其究竟是替代石化燃料的终极方案,还是一个注定无法产业化的技术方向而已。不过世界主要汽车制造和销售国,并没有放松对相关技术的研发,一些鼓励政策更是层出不穷。

美国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政策

美国一直是新能源交通领域的领先发展者,1992年联邦政府就在能源领域颁布了综合性能源法案。从2000年起相继出台了各种能源研究报告和政策报告, 在氢能源燃料电池领域, 逐步从初期提升其战略地位发展到作为最重要的能源发展方向。美国政府对燃料电池技术的研究面很宽,尤其是对燃料电池技术的研究,不仅用于汽车领域,还拓宽到固定电站等其他应用领域。美国政府通过颁布政策法规,提供大量科研基金促进各研发机构和企业对燃料电池技术的开发,而各大汽车企业则侧重于对集成技术的开发。政府还通过向消费者提供经济补贴和税收减免,间接促进企业加大开发力度,推动燃料电池的产业化和商业化进程。

除了联邦政府以外,各州政府也根据各自情况积极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和税收优惠措施,并开展大规模的示范运行。如佛罗里达州能源法规定:在营业税方面,从2006712010630,氢动力车及其所用材料、加氢站建设的年度税收上限为200万美元。在企业所得税抵免方面,从200711 20101231,企业所得税或专利税可抵免的数额可计算成本。加利福尼亚州于1 9 9 9年成立加州燃料电池合作组织(CaFC P),由汽车公司、燃料供应商、燃料电池开发者和政府机构共同参加,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和代用燃料基础设施示范运行,并拓展商业化途径,其中包括提高公众意识。

日本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政策

为了确保在新能源战略上抢占先机,日本政府推行能源新阳光计划。日本经济产业省从1993年开始实施氢利用清洁能源计划,日本通产省于1993年启动了We—Net项目。同时,日本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提供支撑,主要有:1974年颁布的《新能源开发法》、1978年颁布的《节能技术开发计划》、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法》、1994年制定的《新能源引进大纲》,1997年实施的《关于新能源利用等的促进特别措施法》以及与之配套的《关于新能源利用等的促进基本方针》,2003年实施的《新能源法》等。与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有《道路运输车辆法》、《高压煤气安全保障法》、《煤气事业法》等。除此之外,日本各县市也都制定了一系列推进政策以促进燃料电池的发展。

日本燃料电池车发展策略(企业及政策)

主体

明细

时间

其他

丰田公司

开发出氢燃料FCEV

1996

1999年,丰田宣布与通用汽车共同开发燃料电池汽车

开发出甲醇FCEV

1997-1998

开发出氢燃料FCEV-3FCEV-4CFCEV-BUS1

2000-2001

开发出FCEV-5FCEV-BUS2

2002-2003

本田技研

开发出氢燃料FCX-V1、甲醇燃料FCX-V2

1999

 

发布FCX

1999年底

发布并制造氢燃料的FCX-V3(采用巴拉德FC堆)、FCX-V4(采用本田自己的FC堆)

2000-2001

发布加氢站设施

2002

日产公司

发布甲醇燃料电池动力系统

1997

 

发布甲醇燃料电池车FCV

1999

发布氢燃料电池车XTERRA FCV

2000

相关推动政策

建立燃料电池汽车基础应用技术平台(试行):

促进燃料电池实用化,由政府与民间合作,在安全性、技术标准等方面,建立基础应用技术平台

支持(资助)高效率燃料电池系统实用化等研究开发:

政府支持燃料电池实用化研究开发、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以及燃料电池测试装置的研发。2003年日本质子膜燃料电池和氢能利用项目的政府资助预算为307亿日元,比2002年增加40%,其中225亿日元用于质子膜燃料电池项目。研发经费占总预算的1/3

日本氢能及燃料电池示范项目JHFC2002-2004年):

JHFC由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和相关的加氢设施示范组成,是日本经济产业省资助的质子膜燃料电池项目的一部分。JHFC的目标是收集制氢及燃料电池汽车在实际运行条件下的数据,展示其节能效果以及对环境保护的好处,制定燃料电池汽车大规模生产以及广泛使用的计划措施。

为了确保在新能源战略上抢占先机,日本政府推行能源新阳光计划。日本经济产业省从1993年开始实施氢利用清洁能源计划,日本通产省于1993年启动了We—Net项目。同时,日本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新能源开发和利用提供支撑,主要有:1974年颁布的《新能源开发法》、1978年颁布的《节能技术开发计划》、198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技术开发法》、1994年制定的《新能源引进大纲》,1997年实施的《关于新能源利用等的促进特别措施法》以及与之配套的《关于新能源利用等的促进基本方针》,2003年实施的《新能源法》等。与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有《道路运输车辆法》、《高压煤气安全保障法》、《煤气事业法》等。除此之外,日本各县市也都制定了一系列推进政策以促进燃料电池的发展。

日本燃料电池车发展策略(企业及政策)

目前,日本政府、研究机构与企业在新能源汽车发展方面已经达成战略共识,政府对从事燃料电池开发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对新能源的发展,提供政策性融资、软贷款。在财政补贴方面,把石油进口税的一部分用作新能源项目补贴,每年向从事新能源事业的公司发放奖励性补助金;对于符合新能源法认可目标的新能源推广项目,补助1/3以内的事业费;对非营利组织给予支持,以协助和推广新能源事业的发展。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于开发新能源的行业、企业实行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在1998年的税制改革中,将开发利用新能源写入能源供给结构改革投资促进税制中,在税制上提供第一年获取利润的30%作为特别奖励。在金融政策方面,向新能源产业提供低息贷款和信贷担保,提供出口信贷,吸引民间资本投入。

日本经济产业省制定了到2030年普及燃料电池汽车的战略目标。日本政府、企业面向普及的政策措施是:2002-2005年为完善基础设施和技术验证阶段,在这一时期,燃料电池汽车开始限定出售,如丰田、本田、日产等生产的燃料电池汽车由政府试验性购买使用,以帮助企业提升燃料电池汽车开发的竞争能力;2005-2010年为开始使用阶段,计划至2010年生产燃料电池车5万辆以加速燃料电池汽车的实用化;2010-2020年为普及阶段,计划普及燃料电池汽车500万辆,开始扩大市场规模;2020-2030年为真正普及阶段,以民间为中心自发扩大普及率,计划到2030年燃料电池车达到1500万辆,在日本全国汽车市场的占有率将达到1/5

欧洲燃料电池汽车鼓励政策

为了增强欧盟各国的竞争力,有效利用各国的人力物力资源,欧盟制定了一些统一的研究计划。欧盟对氢能和燃料电池研发与推广的支持主要通过框架计划(FP)进行。在第6框架计划(2002-2006)(FP6)的175亿欧元资助资金中,有1亿欧元用于涉及氢能制造、氢能贮藏、氢能安全及其标准制订、氢能运输、氢能的最终应用、高温燃料电池、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便携式燃料电池以及其他通用技术研发等30个项目。正在实施的第7框架计划(2007-2012)(FP7) ,目的是突破燃料电池和氢能发展的一些关键性技术难点,已开展了灯塔( LIGHTHOUSE)公开实验项目,包括氢气车队项目、轿车零区(ZERO-REGIO)项目和小型车辆氢气链(HhCHAIN)项目的公开实验,并对这些活动进行管理、分析,其目的是对于已经完成或新开始的与燃料电池汽车相关的公开实验项目进行评价。

CUTE及生态城市运输系统(ECTS)是欧洲正在进行的两大燃料电池公共汽车示范验证项目。其中CUTE项目的目的是在欧洲不同的城市验证燃料电池公共汽车的可行性,包括加氢站技术。

CUTE及欧盟其他相关项目支持下,阿姆斯特丹、巴塞罗那、汉堡、伦敦、卢森堡、 马德里、波尔图、斯德哥尔摩、斯图加特、冰岛(欧盟ECTS项目)以及澳大利亚珀斯(澳大利亚STEP 目)等城市开展燃料电池公共汽车示范运行,自200111月启动至今,积累了大量实际运行经验,同时在公众中普及了燃料电池和清洁交通知识,提高了公众对燃料电池汽车和氢能基础设施的认知和接受程度。

德国

德国联邦政府于1990年启动燃料电池研究发展示范计划(R&D)项目,以推动燃料电池技术实现市场化,目前已经接近了实用化阶段。在巴伐利亚州政府的支持和本地企业的共同推动下,1999年启动了H:Argemuc示范项目,以慕尼黑机场为中心建立了首家加氢站,能够同时供应液态氢和压缩氢气,该项目已经在2006年末结束,不过试验的作用仍然很大。此外,德国联邦政府还于2001年启动了燃料电池验证试验计划(zip)。由多家能源技术公司和汽车制造商共同合作的清洁能源合作伙伴项目(CEP),是在柏林实施的燃料电池汽车及氢动力汽车行驶试验项目,其中加氢站的建设得到了德国联邦政府的资金援助,行车试验从2001年开始,将持续到2015年。2006年,德国联邦政府的四个部——交通建设住宅部(BMVBW)、经济技术部(BMWi)、环境部(BMU)和教育和研究部(BMBF——联合制定了氢气燃料电池的专门实施计划氢气燃料电池技术国家技术革新项目(NIP),这是德国首个联邦政府部层面上的联合计划,在制定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参考了日本的氢气燃料电池政策。为了管理NIP的运营,于20082月成立了氢气燃料电池技术国家组织(NOW), 联邦政府将提供总计l0亿欧元的资金以推动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的发展,并开展示范运行项目。

瑞典
瑞典政府先后制订了国家能源研究计划,如《1998-2004能源研究计划》,政府投人6亿欧元;《2005—2011年新的能源研究计划》,为期7年,计划投入约3亿欧元,由能源署(STEM)具体负责执行。瑞典政府支持了一系列氢和燃料电池的研发项目,如大型人工光合作用研究项目,利用太阳光水解制氢和制氧,也支持蓝绿藻的制氢研究;光生物制氢项目, 目标是开发一个生物反应器,采用基因方法优化细菌,利用太阳光蓝绿藻高效制氢。此外, 瑞典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国家研究示范计划,其中包括道路车辆燃料系统计划和绿色汽车计划 Green Car Programme ),支持各种技术路线探索,尤其是燃料电池汽车。

来源:网易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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