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一行到访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与商会专业副会长兼秘书长曾少军就新能源行业法律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曾少军首先代表商会对李海波一行的来访表示欢迎。他表示,最近十五年来,新能源行业的发展经历了波折,法律方面的深度、厚度服务,对于帮助企业实现稳健发展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将由生产阶段过渡到应用阶段,每一次转型都会带来一次阵痛,新能源的转型发展也要经历市场经济、规则经济、法制经济的过程。新能源商会欢迎金诺这样的优秀律所加入商会,共同推动新能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李海波律师重点介绍了金诺的发展历程和金诺在能源、环境、立法调研等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特别是金诺作为国际律师联盟(Lawyers Associated Worldwide)的核心成员,与若干国内外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拥有十分广泛的国际资源优势。他表示新能源商会有很好的会员基础与平台优势,希望能够加入商会,为新能源行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最后,双方就如何发挥各自优势,帮助民营企业稳健发展、合法合规进行商业转型、共同运作新能源产业基金、推动法务培训与行业研究、加强涉外法律服务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
参与此次交流会的还有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亮律师、商会助理秘书长王向红。
金诺律师事务所
金诺律师事务所是1995年4月18日正式成立、专门从事高端商事法律服务的合伙制律所。采用先进的全公司化管理模式,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合理配置专业和团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及时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在北京、天津和滨海新区设有三个办公室,十一个专业部门,注册律师80多名,全员超过100人。
业务领域包括公司法律事务、兼并与收购、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托、证券、银行、保险、项目融资、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海商海事、国际贸易、竞争法、人力资源与劳动法、环境法、政府法律服务以及诉讼与仲裁等,全方位的专业组合能满足客户多层次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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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华新能源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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