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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聚焦】着力解决光伏产业发展突出问题
作者:新能源商会 时间:2018-3-9 11:15:00 

两会聚焦

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以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新能源行业发展为己任,并在今年两会上再度发声,通过全国工商联向全国“两会”成功提交了《关于着力解决光伏产业发展突出问题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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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提案全文:

着力解决光伏产业发展突出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中国企业引领光伏技术和成本取得了重大突破,应抓住历史性战略机遇,更好地发展光伏产业,掌握未来能源发展的主动权。

中国光伏产业为国民经济作出突出贡献

一是光伏制造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已取得全球技术领导地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中国光伏产品2017年出口创汇160亿美元,累计创汇数千亿美元。光伏新技术、新工艺总是由中国企业率先突破、率先产业化。二是光伏产业快速发展。2017年中国光伏发电量已与三峡工程相当,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接近2%。近十年光伏成本下降了90%,加上低成本的储能,光伏发电将成为成本最低的电力。三是光伏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目前已并网和下发的光伏扶贫指标约为16GW,可帮助超过150万贫困户脱贫。四是促进西部大开发和能源转型。光伏产业在宁夏、新疆、内蒙古、云南等地形成了若干新能源产业集群,成为西部经济新的增长点。

中国光伏产业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战略定位方面,只是将太阳能作为中长期能源结构中的补充成分看待。对光伏发电技术进步进度和成本降低的能力评估不足,《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中的非化石能源目标主要考虑水电、核电等,对太阳能发展潜力和占比目标的考虑不够。

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比例不足。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规定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结构中的占比目标和责任。2016年2月《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没有配套考核机制,未能得到有效执行。2016年4月《关于征求建立燃煤火电机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考核制度有关要求通知意见的函》,提出“2020年各燃煤发电企业承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配额,与火电发电量的比重应在15%以上”,但尚未正式发布。

光伏补贴拖欠问题严重。补贴发放程序复杂,应发补贴的实际发放周期平均为2-3年,电站项目借款的本金和利息不能延迟支付,致使电站投资者的现金流困难。

部分地区弃光限电问题突出。国内外研究普遍认为,光伏发电量占到全社会用电量的30%以上完全可以消纳,我国目前仅约为1.5%。数据显示,2017年前三季度弃光率为5.6%,新疆和甘肃弃光率超过20%。

光伏发电用地审批复杂。按目前光电转换效率,满足全国用电需求,仅需0.5%的国土面积。全国荒漠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约27%,将其中很小比例用于光伏发电即可。光伏电站用地审批程序复杂,涉及林地、农用地的性质问题,土地使用税费较高。

建议

1.明确将光伏作为中长期能源结构的支柱之一。大幅提高太阳能在能源结构中的占比目标,特别是推动分布式光伏发展。

2.出台强有力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并有效实施。配额指标体系中应包含每年新增装机中来自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指标。要实现《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非化石能源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达到50%”的目标,该比重应高于80%。

3.破解光伏用地性质问题。将全国荒漠化土地的2%用于光伏发电即可满足全国电力需求,应鼓励免费使用西部的荒山荒地发展太阳能。破解光伏用地的性质问题。

4.加快输电通道及智能电网建设,减少弃光限电。挖掘现有通道能力,优先输送可再生能源电力;加快西部地区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充分发挥跨区特高压直流通道作用。加快火电灵活性改造,大力发展调峰电源。

5.解决补贴拖欠问题。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由0.019元/千瓦时上调至0.03元/千瓦时,督促电网公司切实履行代征职责、及时足额征收。简化补贴发放流程,保障及时发放。

 

来源:中华新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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