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园地
  您的位置:首页>详细内容
关键字搜索:
 
【副会长】友巨新能源总经理胡太铭一行到访商会秘书处
【北京大学】曾少军博士受邀主持能源项目专家评审
【秘书长】曾少军接待内蒙古新能源商会会长马培林一行
【新理事】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代永刚
【公益沙龙】北京德恒律所:数据资源入表是保障企业合规运营的重要基石
【地方合作】沈阳市工商联副主席李彬一行到访我会洽谈合作
【新理事】浙江启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慧
【副会长】尚德电力董事长武飞到商会考察指导



北京“煤改太阳能”政策给力!
作者:北京发改委 时间:2017-6-9 15:50:00 

关于进一步加大煤改清洁能源项目支持力度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煤改清洁能源工作,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于煤改清洁能源项目的支持力度,现就具体政策明确如下:

一、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

)集中供热中心清洁能源改造纳入全市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支持政策范围。对于全市范围内集中供热中心燃煤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的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原规模改造工程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对于全市范围内燃煤锅炉实施LNG/CNG改造的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原规模改造工程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对其配套的LNG瓶组站/CNG加气子站以及燃气管线建设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二、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项目

)对于纳入全市居民“煤改电”计划范围的高压自管户“煤改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10千伏及以下电网改造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对于整村或社区统一实施的居民“煤改LNG/CNG”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LNG瓶组站(含)/CNG加气子站(含)至户表(含)的配套工程建设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对于整村或社区统一实施的“煤改太阳能”(辅助热源为热泵、电力、燃气等清洁能源)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采暖系统建设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辅助热源投资补助政策按现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

三、清洁能源储能项目

对于全市范围内居民“煤改清洁能源(热泵、太阳能、集中式电锅炉以及燃气锅炉等)”集中供暖项目,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其中,对于采用热泵、太阳能方式集中供暖的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给予50%资金支持;对于采用集中式电锅炉、燃气锅炉方式集中供暖的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给予30%资金支持。热源投资补助政策按现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日

 

来源:北京发改委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首页 加入收藏 法律声明 加入商会 会员专区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22 cnecc.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联新能源商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0773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948-1 法律顾问:北京瑾瑞律师事务所 王惠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