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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国五条”出台
作者:泡泡网 时间:2016-3-1 15:53:00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几大措施(以下简称“国五条”),最主要的五条包括:

1. 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

2.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4. 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品质;

5.完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实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的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骗补”行为。

新能源市场面临考验

工信部数据显示,根据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统计,20161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1.61万辆,同比增长144%。但从环比速度来看,201512月,新能源汽车生产单月产量达到了9.98万辆。换而言之今年1月国内新能源车产量环比下滑超过八成,产量甚至不足前一个月的20%

根据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刚发布的统计数据,20161月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13748辆,同比增长1.8倍;但与2015123.7万辆的销量相比,则环比下降63%,销量减少超过2万辆。无论从新能源汽车产能还是新能源乘用车销售来看,新年伊始的新能源车市场都不容乐观。

2015年已经高速增长的新能源车为何新年伊始突然降温?背后的原因恰恰和政策有关。

首先,目前国内新能源车企严重依赖补贴,企业经营受政策变化影响大,201612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四部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情况及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随后四部委迅速抽调人员,组成了一支调查小组,划定重点区域,调查重点地区的新能源汽车骗补情况。这对许多车企而言是利空消息。

其次,在新能源车曾经“产销两旺”的态势下,辅助的公用设施如充电桩相对滞后,对于消费者而言存在“买得起马,但喂不起料”的隐忧,特别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辆而言,这种隐忧就更难排解。

国内新能源车企技术水平参差不齐、产品差距明显,某些产品缺乏足够的验证阶段,技术不完善,安全隐患多,也很难让消费者放心。这一切都直接影响了新能源车市场的“持续升温”。

“组合拳”促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

从宏观层面看,“国五条”已经清晰表明了中央政务支持新能源车发展的态度,并从具体环节上给出了指导。在新年伊始新能源车销量出现明显下滑的大形势下,“国五条”来得及时。

“国五条”第一条“加快实现动力电池革命性突破”对车企而言有喜有忧:对于在电池方面已经具备足够研发能力、且目前水平领先的车企而言,这是一个利好消息。但对于这方面开发能力弱、目前配套电池质量难以保证的厂家而言,则是一道门槛。新能源车、特别是电动汽车生产车企的“马太效应”将会越来越明显。

“国五条”第二条“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听起来很美,但在地方落实阶段是否会打折扣仍有待观察。充电桩建设能否呼吁车企共同参与、甚至由地方政府鼓励车企参与,在市场层面出台相应的鼓励政策,这也许是加快充电基础建设的一条捷径。参照上一条,则更具实力的新能源车企同样可能分到更大的市场蛋糕。

“国五条”第三条“扩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则有颇多可探讨之处:首先,本年度政策层面直接影响新能源车销售的恰恰在于“公用车领域新能源车”方面——去年年底工信部宣布,暂停三元锂电池客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目录》),此举直接影响到纯电动客车销售。而国家对《推荐目录》的审查已经变得更加严格,这使得能够生产销售的产品变少。今年114日工信部网站正式发布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原目录里的新能源车从3409款缩减到新目录里的247款,新能源车型缩减了约92.75%,这其中有多少涉及到“公众交通领 域新能源车型”有待考证。“国五条”既然呼吁增加公用车领域新能源车比例,那么这些“新增车型”是否从新目录中挑选?更重要的是:新目录中产品能否满足“扩比”的要求?

“国五条”第四条“提升新能源汽车整车品质”是一个良好的愿望,但这不仅需要车企配合,更需要出台更加严苛的检验标准。对于目前的新能源车企总体而言,依然喜忧参半。

“国五条”最后一条“完善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督促落实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的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打击骗补行为。”与此前《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相比,“打击与扶植”双管齐下,但对于“骗补”的打击态度没有改变。而“地方保护”与“骗补”实际上狼狈为奸,如何认定在操作层面存在困难。

 

来源:泡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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