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又有六个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通过国家审批,这不仅将大大推进该省节能减排工作,还将为该省煤层气开发利用带来更多的技术和经济效益。
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第五十二次审核理事会上,山西省有关企业申报的山西沁新集团煤层气利用、山西峰岩焦化集团余热发电、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高炉煤气发电、晋城东方实业有限公司高炉煤气发电、山西兰金煤层气发电、段王煤矿瓦斯发电六个项目,经国家CDM审核理事会审议获得批准。
截至目前,山西省已经与日本、挪威等国建立了CDM项目合作,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的CDM项目达六十九个,项目重点分布在煤层气、工业废热利用(炼焦、高炉废热发电项目等)、小水电等领域,其中煤层气项目减排量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山西省发改委副主任兰光东认为,“山西省大力发展CDM项目,将对未来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与发达国家开展CDM项目合作,不仅是促进山西省节能减排的一个很好的途径,也加深了该省各市县发改委和相关企业对CDM的进一步了解,为更多有潜力的企业参与CDM项目创造了一个极好的机会。”
山西省发改委地区处的相关人士称,下一步,该省发改委将进一步加强项目培训与宣传,在CDM各个领域广泛开展项目合作,有力促进山西省CDM项目的开发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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