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园地
  您的位置:首页>详细内容
关键字搜索:
 
【NEX 2024】新型储能论坛诚邀您共绘行业蓝图
【公益沙龙】AI赋能新能源:走进AI领军企业
​【秘书长】曾少军博士参加瓯江峰会并主持智慧能源对话
【NEX2024】光伏应用论坛有哪些热门话题?
【NEX 2024】新能源如何穿越周期?12月3-5日,北京,顶峰相见!
【12月3-5日】第十八届中国新能源国际论坛暨展示报名通道开启
【公益沙龙】AI赋能新能源:走进AI领军企业
【新会员】沧州盛宏锁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新奇



【两部门】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
作者:国家能源局 时间:2024-9-13 14:41:00 

911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自愿减排市场衔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

原文如下: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生态环境厅(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不断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以下简称自愿减排市场)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用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并网海上风力发电》《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并网光热发电》的项目(以下简称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有关企业,可自主选择核发交易绿证或申请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光伏、其他风电项目暂不新纳入自愿减排市场。过渡期后,综合绿证和自愿减排市场运行等情况,适时调整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的衔接要求。

二、避免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对于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拟选择参加绿证交易的,相应电量不得申请CCER;拟申请CCER的,在完成自愿减排项目审定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冻结”计入期内未交易绿证;在完成减排量核查和登记后,由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注销减排量对应的未交易绿证,并向社会公开信息。有关部门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主选择权益。

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通过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深远海海上风电、光热发电项目绿证核发交易和CCER申请有关信息。

四、加强交易监管。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组织指导有关方面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加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CCER注册登记平台建设,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真实。有关方面要定期核验检查数据,防止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从绿证和CCER重复获益。

五、本通知自2024101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826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来源:国家能源局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首页 加入收藏 法律声明 加入商会 会员专区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22 cnecc.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联新能源商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0773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948-1 法律顾问:北京瑾瑞律师事务所 王惠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