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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热点】菲律宾外商投资政策
作者:瑾瑞律所 时间:2020-8-21 15: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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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低碳减排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北京瑾瑞律师事务所解读菲律宾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瑾瑞律所是一家能源专业律师事务所,擅长境内外投融资、工程建设、国际贸易和争议解决法律事务。

菲律宾是东盟主要成员国,也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24成员国之一。菲律宾为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国家及世界的新兴市场之一,但贫富差距很大。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菲律宾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的141个国家和地区中,排第64位。世界银行《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在190个经济体中,菲律宾营商环境便利度排名第12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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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主管部门

贸工部是主管投资的职能部门,负责投资政策实施和协调、促进投资便利化。贸工部下设的投资署(BOI)、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PEZA)负责投资政策包括外资政策的实施和管理。此外,菲律宾在苏比克、克拉克等地设立了自由港区或经济特区,并成立了相应的政府机构进行管理。

二、投资行业的规定

菲律宾政府将所有投资领域分为三类,即优先投资领域、限制投资领域和禁止投资领域。

1.优先投资领域:对于优先投资领域,菲律宾政府每年制定一个《投资优先计划》,列出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和可以享受的优惠条件,引导内外资向国家指定行业投资。优惠条件包括减免所得税、免除进口设备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免除进口码头税、免除出口税费等财政优惠,以及无限制使用托运设备、简化进出口通关程序等非财政优惠。

2.限制外商投资清单:菲律宾政府不定期更新限制外资项目清单,2018年10月31日,菲总统府发布了第11版的外国投资负面清单(FINL),更新了开放给外国投资的行业,以及只限菲律宾公民的行业。其中规定11种行业不允许外资进入、绝大多数领域外国人权益不得超过40%,以及规定外资不得超过25%和30%的领域。

三、投资方式的规定

1.股权限制:对于绝大多数公司,菲律宾公民须拥有至少60%的股份以及表决权,不少于60%的董事会成员是菲律宾公民。如果公司不能满足上述关于菲律宾公民所占比例的要求,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经投资署批准,属于先进项目,菲律宾公民无法承担,且至少70%的产品用于出口。

 从注册之日起30年内,必须成为菲律宾本国企业。但是产品100%出口的公司无须满足该要求。

 公司涉及的先进项目领域不属于宪法或其他法律规定应由菲律宾公民所有或控制的领域。

2.跨国并购:菲律宾关于并购等商业行为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公司法》对并购的手续和流程进行了相关规定,《反垄断和限制贸易的合并法》(Republic Act 3247)明确了由于并购等行为造成的垄断或贸易阻碍的情形及相关处罚措施。

四、企业税收的规定

菲律宾税收的基本法包括《国家内部收入法》、1997年税收改革法案(RA No.8424)以及200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9337号修正案(RA No.9337)。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五、主要税赋和税率

1.所得税:国内公司以菲律宾国内外所有净收入为基础纳税;常驻外国公司(180天以上)就菲律宾境内取得的净收入纳税;非常驻外国公司则就菲律宾境内的总收入纳税。现行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应纳税金额的30%。如果公司应纳税收入为零或负数,或最低公司所得税超过其普通公司应纳所得税,则自该公司第4个年度起可按2%的最低公司所得税征收。专营教育机构和非盈利性医院按应纳税收入净额的10%征收。居民、非常驻居民、常驻外国人、非常驻外国人在菲律宾从事商业和贸易按5%-32%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在菲律宾不从事商业和贸易的外国人,一律按25%的税率对其收益进行征收(如利息、投资收益);

2.增值税:根据9337号修正案规定,增值税率从2006年2月1日起提高到12%。部分交易免征增值税。

3.消费税:消费税主要征收对象为在菲律宾生产、制造的用于国内销售或消费以及其他目的的特定商品(如烟、酒、机动车等)。消费税也适用于部分应缴纳增值税和关税的进口商品。

4.比例税:比例税的主要征税对象为免征增值税的个人和实体,如从事国内或国际客运交通或娱乐业的,将按总收入征收比例税(营业税)。

5.印花税: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档、契约、证券、贷款协议,还有接收、签署、销售转移责任、权力或资产等的证明。征收对象为制作者、签字人、接收者或转移者。

6.地方税:地方政府法规定,地方政府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对某些特殊行为或商业行为征税,法律规定免税的除外。地方政府也有权每年对不动产征税,如土地、建筑物、机械和其他改造,还有对不动产的销售、捐赠、易货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移进行征税。然而,地方政府无权征收所得税、关税、印花税、财产税、礼品税。

六、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

1. 优惠政策框架

 免所得税。新注册的优先项目企业将免除6年的所得税,传统企业免交4年所得税。扩建和升级改造项目免税期为3年,如项目位于欠发达地区,免税期为6年。新注册企业如满足下列其中一个条件,还将多享有1年免税奖励:①本地生产的原材料至少占总原材料的50%;②进口和本地生产的固定设备价值与工人的比例不超过每人1万美元;③营业前3年,年外汇存款或收入达到50万美元以上。

 可征税收入中减去人工费用。

 减免用于制造、加工或生产出口商品的原材料的赋税。

 可征税收入中减去必要和主要的基建费用。

 进口设备的相关材料和零部件减免关税。

 减免码头费用以及出口关税。

 自投资署注册起免除4-6年地方营业税。

2. 行业鼓励政策

菲律宾投资署每年制定一部“投资优先计划”,规定政府优先发展的项目领域。

3. 地区鼓励政策

2017-2019年菲律宾投资优先计划》取消了对部分产业补贴的区域性限制。此外,放宽了对旅游业补贴的区域性限制,马尼拉、麦克坦岛和长滩都被包括在补贴范围之内,以刺激兴建更多的旅游设施。

七、劳动就业的规定

1.工作时间:雇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或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

2.最低工资:农业和非农业工人的最低工资由各地区的三方工资委员会决定。工资或薪水必须两周支付一次,且不能以发票、代币等形式发放。

3.雇员保险与福利:私人雇员适用社会保险系统(SSS),政府雇员适用政府服务保险系统(GSIS),该计划是强制性的,适用于每一个拥有一个或更多雇员的雇主、国家政府及其具有政府职能的分支机构,包括政府拥有和控制的公司。他们每月须向国家健康保险计划(NHIP)支付贡献金,相当于其雇员工资的1%。所有菲律宾公民均可享受国家健康保险计划,该计划由菲律宾健康保险公司(PHIC)管理,为非强制性。所有该计划的成员要根据PHIC制定的理性、公平和递增的费用表支付国家健康保险基金。保险计划受益范围包括:房间和食物;专业的健康服务;医疗检查服务;处方药及生物制剂;急救、医疗和牙科服务。劳动和就业部要求每个雇主都要提供紧急救助药物和设备。如果是危险工作,必须配备兼职的内科医生或牙医。如果雇员人数达到一定标准,则要求配备全职的内科医生。如果工作不是危险性的,内科医生和牙医应随叫随到。如果女性雇员是SSS的成员,并在12个月的期限内已交满3个月的贡献金,即可享受60天的带薪产假,或78天的剖腹产假。已婚男性雇员,如其合法妻子生产前4个孩子,则有权在每次生产时享受7天的带薪假期。

4.终止雇用:所有的雇主不得终止雇员的服务,除非有特殊原因或得到劳动法的授权。这些特殊原因包括:犯了一系列的错误或故意不听从命令,明显的和经常性的对工作忽视,欺骗、犯罪或冒犯其雇主,或类似的行为。如果开除是基于上述任何原因,雇主必须给雇员2次书面通知和1次听取申诉的机会。另外,在以下情况雇主也可中止对雇员的雇用:雇主安装了节约劳动力的设备,存在很多冗员,为了节省费用以避免损失,或关闭、终止经营。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雇主必须提前1个月向雇员和劳动部出示书面通知。

八、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1.禁止领域:菲律宾对外国承包商进入的承包工程领域无限制,但对于菲律宾本国政府出资的项目,外国承包商承揽的部分不能超过项目金额的25%。

2.招标方式:根据菲律宾承包商认证协会的规定,外国承包商在菲律宾承包工程,必须遵守菲律宾《第1594号总统令》关于政府工程招投标的规定。

九、对中国企业投资合作的保护政策

 1992年7月,中菲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议》。

 1999年11月,中菲两国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菲律宾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议》。此外,中菲两国政府于1993年签署《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同年两国农业部长签署两国政府间《关于加强农业及有关领域合作协议》。

 2004年,两国签署《渔业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5年,中菲签署《关于促进贸易和投资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6年,中菲签署《关于建立中菲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谅解备忘录》。

 2007年,中菲签署《关于扩大和深化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的框架协议》。

 2009年,中菲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菲律宾共和国领事协定》。

 2017年,中菲签署《中菲经贸合作六年发展规划》(20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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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瑾瑞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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