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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建议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
作者:国际能源网 时间:2020-5-23 11:06:00 

两会召开期间,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人大代表、全联新能源商会执行会长、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先生恪尽代表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国是,反映社情民意,并主要针对制定更具前瞻性的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负担、解决光伏发电补贴拖欠、理清并优化光伏发电行业管理方式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和仔细调研,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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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以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实现能源根本转型的总体条件。近十年来光伏发电成本已下降了90%以上,在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并连续三年占到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的一半以上。与此同时,我国光伏发电价格也有了大幅降低,在光照条件好的部分中西部省份,价格已经等于或者低于煤电价格。目前,我国新增光伏装机项目约有2/3已实现平价上网,预计到2021年将全部实现平价上网。

最后,刘汉元代表针对光伏产业税费负担等相关问题,提出如下四点建议:

·      一是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对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尽快予以延续,并参照财税〔201574号文件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规定,暂不设定政策终止期。 

·      二是实现利息成本进项税额可计算抵扣。建议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解决抵扣难点问题,参考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抵扣的方式,允许企业依据实际支出的利息费用,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比例,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三是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存量期末留抵税额退还。建议在实行增量留抵退税的同时,对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税的光伏发电企业实行一次性退税,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      四是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建议在对有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执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的同时,对无补贴项目免征所得税。

·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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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际能源网

 

来源:国际能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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