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工商联发布《关于2017年三季度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提到,三季度内刊共采用各省级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及各信息直报点239条(篇),其中新能源商会被采用的信息分值排在第三位,特此提出表扬。未来我会将积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反映新能源行业及企业诉求,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关于2017年三季度信息采用情况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各信息直报点:
2017年7月1日至9月31日,刊发《工商动态》27期(共274条),《工商联信息》16期(共36篇)、《工商联信息(专报)》11期、《全国工商联社情民意信息》12期,以上内刊共采用各省级工商联、各直属商会及各信息直报点信息239条(篇),包括《工商动态》200条、《工商联信息》18篇、《全国工商联社情民意信息》8篇、《工商联信息(专报)》13条(篇),经会领导批准,对采用数量前五名的上海市工商联、福建省工商联、湖北省工商联、青海省工商联、广东省工商联,信息分值前五名的上海市工商联、福建省工商联、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西藏自治区工商联、广州市工商联提出表扬,采用数量为零的情况见附件。
四季度,信息报送应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工商联十二大精神,各地贯彻落实中发25号文件出台的政策措施,民营企业家所思所盼、企业动态,各地工商联和商会的典型经验、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7年三季度信息采用及积分情况
2.2017年三季度信息采用目录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厅
2017年10月25日
计分标准
《工商动态》采用记3分,《工商联信息》《全国工商联社情民意信息》采用计10分,《工商联信息(专报)》采用计40分。部分采用(H)均折半计分。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的加40至60分,有会领导批示(◇)的加20至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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