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园地
  您的位置:首页>详细内容
关键字搜索:
 
【副会长】友巨新能源总经理胡太铭一行到访商会秘书处
【北京大学】曾少军博士受邀主持能源项目专家评审
【秘书长】曾少军接待内蒙古新能源商会会长马培林一行
【新理事】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代永刚
【公益沙龙】北京德恒律所:数据资源入表是保障企业合规运营的重要基石
【地方合作】沈阳市工商联副主席李彬一行到访我会洽谈合作
【新理事】浙江启辰新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慧
【副会长】尚德电力董事长武飞到商会考察指导



【两会建议】加快普及氢能、加大氢站建设、加强技术攻关
作者:新能源商会 时间:2019-3-18 14:28:00 

以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新能源行业发展为己任,近日新能源商会向全国工商联提交了《关于加强氢能源作为新型绿色能源发展的提案》。

提案全文:

关于加强氢能源作为新型绿色能源发展的提案

随着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愈发凸显,寻找清洁、便捷、来源丰富的可再生能源成为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目标。氢能源具有环保性能佳、转化效率高、能量密度大等优势,可充分应用于储能发电、汽车船舶、便携式电源等领域,被誉为清洁能源领域的“终极能源”。氢能产业链涉及多个环节,带动效应强,全产业链产值增长潜力大。在光伏、风电等清洁能源消纳制约发展的大背景下,氢能源正逐步成为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能源转型的重要方向。目前,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诸多专项资金及补贴政策,以扶持氢能核心技术的研发突破及产业拓展。在我国,虽然氢能已纳入国家能源战略,但在制储运氢、基础设施建设等产业链环节及相关核心技术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依旧存在差距,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加快普及氢能源的安全性工作

一谈到氢能,很多人就想到氢气是危险品,易燃易爆,实际上,氢气比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天然气还要安全,氢气密度只有空气的十四分之一,逃逸性非常强。不论是制氢、储氢、运氢等产业链环节,还是在加氢站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只要按照规范去做,氢能产业的安全级别很高。如何更好提升安全性?从编制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到健全完善氢能项目验收机制,以及按时定检等多方面都可保证氢能全产业链的安全。大力发展企业级的氢能实验室,同时从企业到行业,以及政府部门,均可设置监管机构或组织,从上到下,由里及外,全方位监管氢能产业的安全有序发展,让民众不再谈“氢”色变。

2加大社会公共加氢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补贴政策扶持

社会公共加氢站建设,应该纳入政府的基础设施规划中,每个地级城市应该有氢能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示范使用计划,这样才能把氢能燃料电池行业做起来。而加氢站的建设是氢能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的关键,当前我国的加氢站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日本已经建成100座加氢站,欧洲和北美的加氢站也分别达139座和68座,我国仅有10座左右。如此少量的加氢站,无法将大量的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加氢与氢燃料电池汽车进行匹配。建议国家出台政策规范加氢站建设审批流程并对加氢站建设提供补贴。另外,在氢燃料电池补贴范围上目前国家只在商用机乘用汽车氢燃料电池方面有补贴,其实在物流车、搬运叉车等类似的工具车方面,氢燃料电池的应用潜力也比较大,建议增加在此类车型上使用氢燃料电池的补贴政策。同时,在氢能源的清洁推广方面,建议对氢气来源做碳痕迹分类,对于无碳痕迹的氢能给予政策支持,一是价格补贴支持,二是强制使用一定比例的无碳痕迹能源。

3加强氢能源核心技术的突破

目前,我国氢能源的发展在一些关键核心技术方面仍然存在技术短板,例如电驱动系统、高速轴承、电堆水平、焦膜电极、双极板、高压储氢瓶、增压机、制氢、储氢等方面。建议由国家相关部委共同牵头,在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协同合作,消除障碍,积极推进氢能产业尤其是氢能燃料电池工程化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支持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逐步缩小与国际的差距。同时,研究扩大氢能燃料电池应用范围的路径,探索以氢能为基础的可持续能源供应体系,建立产业化应用的生态体系,寻求在交通、电力、生产制造等领域的应用与商业模式。

 

来源:中华新能源网
相关文章
. 【两会提案】我会围绕“光热+”“储能”提交两份提案 (3-12)
. 【常务副会长】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围绕新能源产业提交9份提案 (3-9)
. 【两会代表】阳光电源曹仁贤: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加快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建设 (3-8)
. 【两会热点】官方解读何为"新质生产力" (3-8)
. 【两会代表】全国政协常委南存辉:光伏新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绿证绿电市场机制的提案建议 (3-7)
首页 加入收藏 法律声明 加入商会 会员专区 诚聘英才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2022 cnecc.org.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全联新能源商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700773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948-1 法律顾问:北京瑾瑞律师事务所 王惠红律师